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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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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刚模弟弟称曾“招待”李庄嫖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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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一审以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在法庭审理中,公诉人指出李庄道德方面的问题,称其曾到过重庆某洗浴场所嫖娼。重庆市高新区警方证实:涉黑头目龚刚模的弟弟龚刚华曾以嫖娼方式“招待”过律师李庄。 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孙会长印证了相关说法,高新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警方调查涉黑头目龚刚模的弟弟龚刚华,龚刚华向专案组民警承认,除支付了高额代理费给律师李庄外,还“招待”他到高新区某洗浴场所嫖娼。 1月3日,高新区警方按照龚刚华供述的时间、楼层进入辖区某高档洗浴场所内。经调查走访相关人员,调取了大量事实,证明李庄在洗浴场嫖过娼。办案民警称,李庄在与卖淫女章某发生性关系时,透露自己姓李,是律师。完事后,一同前往的龚刚华结算了费用。警方调查发现,除律师李庄参与嫖娼外,随同的龚刚华也参与了嫖娼行为。 根据《重庆市查禁卖淫嫖娼条例》,警方分别对龚刚华等人作出了相应处理,同时涉嫌容留妇女卖淫的该洗浴场所也受到了罚款和限期整改处理。李庄嫖娼一案用文件形式发函给了市司法局律师协会。 12月31日凌晨,李庄案庭审的最后10分钟时,该案公诉人突然曝料:“李庄到重庆来,以办案为名,住着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着免费嫖宿……”全场震惊。 李庄立即进行了当庭抗议:“我刚才好像听到,公诉人说到什么嫖宿,姓甚名谁?你把名字说出来。作为一个国家公诉人,你这样说是要负责任的!这是对我的公然诽谤。” 李庄辩护律师陈有西辩论时说:“作为一个国家公诉人,受检察长指派,出庭进行公诉履行职务,是一种职务行为,你怎样强词夺理我都认为是正常的。但你必须限于《起诉书》的范围、犯罪情节进行公诉。你怎么可以这样不负责任地散布庭审中根本没有出示过任何证据的话?这说明你今天指控完全输了,你想进行道德审判。”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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