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新杰律师主攻业务 ——“知识产权”专页
唐新杰律师是最早经国家科委专门培训和国家统一考试,第一批授予“国家技术合同仲裁员资格”的技术合同仲裁员,亦为我国最早办理知识产权法律业务的专业律师。
唐新杰律师擅长帮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准确诊断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弊端,能根据企业的自身特点制定出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唐新杰律师还擅长于为客户进行知识产权侵权的诉前证据调查和申办证据保全,代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诉讼和仲裁。
近年,唐新杰律师为委托当事人提供了大量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尤其在办理软件及音像制品知识产权侵权、图书、报刊著作权侵权、工业品外观

设计著作权侵权、互联网主页著作权侵权、互联网域名争议、商标侵权、专利侵权案方面卓有成效。
其中,代理深圳尊皇公司在黑龙江法院办理的网页设计著作权侵权案,被誉为中国第一例“网页设计著作权侵权”胜诉案,该案还被评为黑龙江法院“十大”案件之一。
唐新杰律师承办的知识产权案件,多次被媒体报道,如《律师应仗人间义》(摘录):广东某大型电器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均具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因此与某国际同类知名大企业发生激烈竞争。该国际大企业委托全球最大的律师机构之一全权代理,以期通过中国加入的国际公约中的相关条款,借侵犯外观设计著作权的名义,对该广东企业造成实质性的打击,逼迫其退出部分竞争市场。起初,该广东企业对外国律师发来的“律师函“、警告、通知及电话不知所措,似有“大难临头”之感。慕名找到唐新杰律师之后,唐新杰以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的身份接受委托,经过大量调查、分析,识破了对方的真实意图,并从“国际公约”,“TRIPS协议”中相关条款的实质含义及本案举证责任的角度,进行了义正言辞的驳斥,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很好地维护了民族工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委托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唐新杰律师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范围
1 、担任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就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2 、协助企业制定与科研开发及市场销售配套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计各类常用知识产权合同格式。
3 、协助委托人策划知识产权投资方案,制定、审查或修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书面文件;
4、从法律角度,协助委托人策划商标战略、专利战略,办理商标查询、商标注册申请、专利文献查新、专利申请、撤销或无效宣告、软件著作权登记、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等;
5、接受委托,进行知识产权侵权的调查取证、发送侵权警告信、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侵权对比分析法律意见、进行诉前调解等;
6 、配合执法机关对构成犯罪的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7、接受客户人委托,担任知识产权权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秘密等)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应诉、反诉、出庭、和解、上诉等;
8 、接受委托,担任知识产权仲裁案件代理人,参与仲裁活动。
知识产权案件应准备的材料
1 、权利凭证 ( 1 )涉及著作权的纠纷
A 作品(包括未发表的)手稿、原件、原著、创作素材、史料;
B 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提交软件源程序、目标程序及文档;
C 著作权证明文件(包括计算机软件登记证明文件及作品发表的报刊、杂志、图书、网页等);
D 合作的作品提供合作创作的协议等证据;
E 证明作品完成创作时间的证据;
F 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
G 其他证据。
( 2 )涉及商标权的纠纷
A 商标注册证书、商标公告、续展注册证书、商标权人变更名称文件以及其他证明商标权属的证据;
B 转让注册商标合同、商标行政部门登记公告文件;

C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许可的类型(独占、排他、普通),仅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单独起诉;
D 支付转让、使用费用的支付凭证;
E 撤销注册商标决定的文件;
F 其他证据。
( 3 )涉及专利的纠纷
A 专利证书;
B 专利保护范围(提供经专利机构检索的权利要求、说明书、附图及图片,实用新型专利还须提供检索报告);
C 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专利公告;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的,还应当提供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D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提供专利权登记和公告文件;
E 专利年费交纳凭证;
F 实施专利使用许可的,提供证明许可类型的证据,仅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单独起诉;
G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如欲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须在答辩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并提交有关材料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受理通知书;
H 其他证据。
2 、侵权证据
( 1 )被告侵权的时间、地点和证据,原告在举证期限内不能提供证据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 2 )原告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法院确定诉讼费用的负担比例,将充分考虑到当事人履行举证义务的程度,如果不能有效证明自己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即使被告的行为被认定侵权,原告也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而且不排除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用。
(一)唐新杰律师承办著作权(版权)案件业务要点问答
问:著作权非诉讼法律业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1、代办作品自愿登记;2、代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3、协助客户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及代办备案;4、协助客户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及代办备案;5、协助拥有著作权的客户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授权委托合同,及协助使用客户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取得作品使用权;6、其他版权法律服务。
问:作品自愿登记的受理机关是哪里?
答:1、国家版权局,负责全国、外国以及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版权局,一些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地、市的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问:作品自愿登记时需提交哪些文件?
答: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2、提交作品、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3、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明;4、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明、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5、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6、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提交作者、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身份证明、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7、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还需提交作品照片;8、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
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受理机关?
答:1、国家版权局认定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2、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各地设立有计算机软件登记代办处,负责本地区计算机软件登记的咨询、受理、初审和发证某项具体业务工作。
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答:1、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3、相关的证明文件。
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予以登记的范围?
答:1、原创软件;2、软件的修改本;3、翻译软件。
问: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有哪些?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答: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具体包括:出版合同、表演合同、录制合同、播放合同、改编合同等。应当具备的条款:1、许可使用作品的权利种类。使用的种类可以是一种,也可以多种。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还是非专有使用权。如果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一旦发生纠纷,法律通常只能认为被许可人取得的是非专有使用权。另外,专有使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登作品除外。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许可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4、付酬标准和办法。付酬标准可以由双方约定,也可以参照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双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通常参照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 5、违约责任。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内容。
问:律师协助著作权客户与著作权集体签订授权委托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答:1、通常著作权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自己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如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会委托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集体管理。2、著作权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若符合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章程规定加入条件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拒绝与其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3、著作权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后,不得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已行使用或者许可他人行使合同约定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的权利。4、著作权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有权依授权委托合同收取相应的作品使用费。
问:律师协助使用客户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取得作品使用权应注意的事项?
答:1、使用客户要使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的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应与其订立书面的许可使用合同。2、使用客户以合理的条例要求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拒绝。3、双方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但合同期限届满可以续订。4、按合同的约定,交纳相应的许可使用费。
问:著作权的民事诉讼纠纷有哪些?
答:1、著作权权属纠纷;2、著作权侵权纠纷;3、仅因收取报酬而产生的纠纷;4、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5、著作权许可合同纠纷;6、其他著作权纠纷。
问:著作权民事诉讼怎样审查当事人是否适格?
答:1、审查原告是否适格:①除了首次创造作品的作者具有原作品的著作权外,改编人、汇编人、翻译人、注释人、整理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对其新创作部分亦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因此,必须审查原告享有的是哪方面的著作权。②审查是个人作品还是职务作品,确定到底是个人,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诉权。③审查是否合作创作作品、委托作品,确定能否单个起诉,还是需要共同作为原告。④审查著作权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是否将相应的权利委托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统一行使,若已委托,著作权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本身就已授权的权利在合同期内,不再享有诉权,只能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其自己的名义起诉。⑤审查是否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14条所规定的情况。2、审查被告是否适格。
问:著作权民事诉讼怎样准备证据?
答:1、证明原告存在著作权: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2、证明被告侵权行为的存在: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侵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为保证法律效力,有必须要采用公证的形式。3、证明原告所花费用及损失的存在与数额。赔偿损失,通常为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上述两者均不能确定时,由法院在50万的范围内自由裁量。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问:著作权民事诉讼案件,认为不构成侵权时的抗辩?
答:1、原告不具有著作权,或不能单独行使著作权。2、侵权行为不存在。①是自主创作,行使的是自己的著作权;②是依法行使法定许可使用权;③出版者、制作者能举证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④如果是出版者的话,证明自己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⑤计算机软件开发者能举证,其开发的软件是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才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3、损害不存在或数额计算没有依据。包括:没有存在损害后果;原告的损失计算不正确;被告的获利计算不正确;损失计算的方式不正确;法定赔偿不合理。
问:律师从事著作权刑事法律业务应注意的事项?
答:1、构成著作权犯罪,侵权人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其中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亦属“以营利为目的”。2、刑法所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3、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复制发行”。4、追究刑事责任的最低标准是:如果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违法所得数额要在三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如果销售明知是上面条款所述规定的侵权复制品的,违法所得数额要在十万元以上。5、单位也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二)唐新杰律师承办商标案件业务要点问答
问:国内商标注册申请怎样操作?
答:(一)受理机关:1、位于北京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目前所有的申请都应向该局递交申请,商标局在大陆其他地区没有办事机构。2、如申请港、澳、台商标注册,应单独向港、澳、台地区商标处(暑)办理。(二)办理途径:1.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在北京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2.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三)一般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申请需要的文件: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或护照);2.《商标注册申请书》;3.商标图样6份;4.如委托代理机构,还需要《委托书》(四)注意事项:1.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每一个类别上每注册一个商标图样为一件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分别提交一套申请书件,并分别缴纳费用。2.应提交的书件没有指明份数的,如果在“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栏目中也没有特别声明是多少份的,则应认为是1式1份。3.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申请。
问:国外商标注册申请怎样操作?
答:(一)单独国家或地区或国际联盟商标注册申请。目前几乎所有的国家、地区、国际联盟都允许外国个人或企业在本国申请注册商标。除每个国家或地区外,目前的国际联盟有欧盟(25国)、比荷卢经济联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采用这种方式一般需要委托当地的律师办理。(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分为协定国和议定国国际申请,到目前为止已经有77个成员国,欧盟、美国、日本都是成员国。
问: 商标民事诉讼纠纷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2、注册商标专用权权属纠纷。
问:律师代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侵权可以分为假冒和仿冒。假冒指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标志,足以引起一般消费者误解的;仿冒是指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标志,足以引起一般消费者误解的。2、是否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根本标准是“是否引起一般消费者误解,将此品牌产品误认为彼品牌产品”至于他人使用的商标是否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并非根本判断标准,他仅仅是用来衡量是否“足以引起一般消费者误解”。3、作为原告方采用购买方式收集侵权证据时,最好办理购买公证。4、未注册商标,如其有相当知名度,可以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进行处理,不能用〈商标法〉处理。
问:律师提商标行政法律业务包括哪些?
答:1、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评审决定或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专用权决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2、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气提起的行政诉讼;3、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听证;4、代理受害方进行投诉、协助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俗称打假)。
问:操作注册商标专用权海关保护案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注册商标专用权海关保护既可以基于注册商标进行了海关保护备案登记而进行,也可以基于权利人向出口货物所在地海关投诉而进行。2、作为投诉方,应向海关提供被扣留货物等值的担保,被扣留货物一方也可以提供相应担保以使其货物得到海关放行。3、海关扣留货物后,海关并不直接认定侵权,海关会要求当事人向海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行政查处进行处理或向海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按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处理。
(三)唐新杰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要点问答
问:律师的专利非诉讼业务包括哪些?
答:包括:各类国内、涉外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转让及实施许可;提供专利保护整体战略规划分析,侵权判定分析等法律咨询。
问:律师怎样办理国内专利申请业务?
答:1、专利代理律师从事该项业务的一般程序:提供专利申请咨询,对客户专利性进行分析;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专利代理委托书;发出律师费用报价及支付代理费用;整理客户递交的技术交底材料;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申请人审阅申请文件;向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将受理通知书及申请文件副本交付申请人;经过专利局审批,收到授权决定后通知申请人登记手续;领取专利证书,并通知专利梭按时缴纳年费,转送专利局文件。2、受理机关:位于北京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如申请港、澳、台专利,应单独向港、澳、台地区知识产权署(智慧财产局)办理。3、办理途径: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专利申请事宜有两途径:一是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二是可以自己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专利申请和其他专利事务,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4、提交有关文件。应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式样、文字、书写方式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填写专利申请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及权利要求书,提供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如委托代理机构的,还需要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5、依法请求专利局审查专利申请。专利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专利申请是否条例《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从而决定是否批准授予专利权。律师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以免逾期造成被动。
问:律师怎样办理国外专利申请业务?
答:1、从事该项业务的主体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律师。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将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应当首先在中国国内申请专利。2、办理途径:专利代理律师可通过两种途径为申请人办理向国外申请专利业务.,一种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另一种是通过PCT国际申请途径。3、申请国外专利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申请国外专利指令信,该指令信应详细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发明人的姓名和地址;指明申请专利的种类;拟提出申请的国家或地区;曾在国外申请专利的情况;是否要求优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地址等。该国内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复印件;该国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该国内专利申请的文件;现有技术资料,指就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外国专利局的检索报告或审查结果;国外代理人委托书;国外专利申请表。
问:律师在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中的工作内容?
答:一、律师在专利申请复审程序中的工作:1、提交专利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2、为当事人提出复审请求时或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修改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3、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要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否则复审请求视为撤回。二、专利权无效宣告中的工作。1、代理无效宣告请求人:1)分析被请求无效宣告专利情况;2)检索相关文献,收集证明其无效的证据;3)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授权委托书及说明无效理由;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应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4)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在提出无效宣告请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补充证据及增加无效理由;5)参加口审。2、代理专利权人:1)比较分析请求人提供的证据中所涵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人专利技术的异同,检索文献,收集证据;2)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3)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权利要求书,但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4)参加口审。
问:律师代理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合同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业务要领?
答:一、律师代理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合同谈判及起草应注意以下要领:1、确认转让方是否有主体资格;2、明确发明创造实施和转让情况及其后果;3、审查专利申请有无被驳回的理由及明确被驳回的法律后果;明确专利利权被宣告无效的理由及其法律后果;二、律师代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注意:1、选择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2、明确专利实施许可的范围;3、明确专利权终止和被宣告无效的法律责任;4、审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性,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问:专利侵权行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答:1、有被侵犯的有效的专利权存在;2、在《专利法》所述侵权行为;3、施专利侵权行为的损害结果客观存在;4、以生产经营为目的;5、未经专利权人许可;6、专利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
问:专利侵权案件怎样收集证据?
答:1、证明原告专利权存在的证据,其中包括必须收集并提供一专利证书;最近一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专利公告;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外观设计专利图片;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供专利检索报告。2、证明被告侵权事实的证据,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侵权产品,并提供统一专用发票,以证明侵权产品落入专利权人专利保护范围;收集相关网页、广告、杂志及报刊等相关资料,以证明被告侵权行为存在。3、证明原告所花费用及损失的存在与数额。费用:包括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损失: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件作为损失赔偿额;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根据情节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一至三倍合理确定。4、诉前禁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从保护原告利益以及为防止被告毁灭证据角度来看,诉前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证据保全措施是较好的方式。具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5、申请保全的证据、财产包括:1)关于被告侵权行为的证据;2)关于被告获利情况的证据;3)查封、扣押、冻结相关财产。
问:专利侵权案件的被告应怎样进行抗辩?答:1、以原告滥用保护期限抗辩;原告未按时缴纳专利年费,专利处于“被视为放弃状态”;原告专利已被中国专利局撤销;原告专利已经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原告专利不符合专利性条件或其它法律规定,应当被宣告无效,且被告已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被授理。2、以被告不侵权进行抗辩。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缺少原告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与原告专利权利要求对应必要技术特征相比,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的技术特征有本质区别;属于个人(不包括单位)非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行为;3、以该行为不视为侵权进行抗辩。专利权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科学研究与实验性使用。4、以原告专利为已有技术抗辩。仅适用于等同专利侵权,不适用于相同专利侵权的情况;证明该已有技术应当是一项在专利申请日前已有的、单独的技术方案,或者专利为该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认为是已有技术的显而易见的简单组合成的技术方案。5、以合同抗辩。以被告实施的技术是通过技术转让合同从第三人处合法取得为由进行侵权抗辩,该抗辩不属于对抗侵权的理由,只是承担侵权责任的抗辩理由;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方被诉侵权,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可以合同抗辩,主张由转让方先承担侵权责任,而受让方承担一般连带责任。6、以诉讼时效抗辩。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梭或利害关系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代理律师可以提出专利权人行使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7、以损害不存在或数额计算没有依据为由进行抗辩。原告销量减少计算不正确;被告所获的利润计算不正确;损失的计算方式不正确;原告所依据的专利实施许可费用不合理。
问:办量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的要点?答:1、区分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2、区分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与共同发明人;3、依合同约定情况下的权利归属与依实际合作形成的权利共有。
问:专利行政诉讼案件范围包括哪些?
答:一、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对专利局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纠纷;2、对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对其专利权被视为放弃或被终止不服的纠纷;3、对专利局确定的申请日有争议,对专利局不确认其优先权不服的纠纷;4、认为专利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纠纷。二、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对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不服的纠纷;2、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不服的案件。三、以地方专利管理机关为被告,仅对冒充专利行为依职权进处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而地方专利管理机关的其他调处决定不服的,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问:专利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法院?
答:凡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均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二审法院。对于以地方专利管理机关为被告的专利行政诉讼案件,则由被告所在地的对专利纠纷案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问:怎样办理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
答:一、权利人要求海关对其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应当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可委托律师事务所及专利代理机构代为申请,亦可自己直接提出备案申请。二、专利海关备案管辖机关:专利权人应当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具体提交文件至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

权保护处。三、办理专利海关备案业务,应提交以下文件:(一)专利权利证明:1、专利证书的复印件(申请外观设计备案的,还应提交专利公告附图);2、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载有申请人名称的专利维持费收据的复印件(限专利证书的签发日期距申请备案日期一年以上的);(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加盖工商管理部门确认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限境内工商企业);或者公司登记文件复印件或者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限境外工商企业);或者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限专利权人为自然人的);(三)代理授权委托书:(四)代理人身份证明:加盖工商管理部门确认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限境内工商企业);或者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批准文件;(五)专利海关备案申请书。